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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湿度设备校准与验证:冷链合规的两个基础动作

管理员 · 2026-10-23 19:37 · 14 次浏览 · 约 3 分钟

温湿度数据要可信,前提是两件事做到位:设备测得准,靠校准;系统控得住,靠验证。校准过期或冷库未做使用前验证,是冷链检查中最常见的缺陷之一。

一、校准:解决测得准

按GSP第五十三条,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对计量器具、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。校准对象包括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探头、记录仪、手持测温设备、冷藏箱温度计等。要点有四:由法定计量机构或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;校准用标准器精度等级应满足要求,验证用温度传感器误差不得超过±0.5℃;校准证书存档备查;校准不合格的设备立即停用更换,不得带病工作。

二、验证与验证文件

同条要求对冷库、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、定期验证,以及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后的验证。验证的核心内容包括:温度分布测试,找出冷点与热点;均匀性测试,确认各区域在规定范围内;开门恢复测试,评估开门后温度回到范围所需时间;断电应急测试,评估断电后的温度变化速率;极端环境测试,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验证系统能力。布点数量与位置按GSP附录5《验证管理》执行。

按GSP第五十四条,验证控制文件应包括验证方案、验证报告、评价、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。方案须预先制定并经批准,报告须记录过程、数据和结论,偏差要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。未经验证的设施、设备及监测系统,不得用于药品冷藏、冷冻储运管理。

三、自查清单

  • 建立温湿度监测设备台账,逐台标注校准日期与有效期
  • 校准证书齐全,且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
  • 冷库、冷藏车、冷藏箱完成使用前验证,定期验证未超期
  • 停用超过规定时限的设备,恢复使用前重新验证
  • 验证方案经审批后实施,报告有结论与评价
  • 验证确定的参数(如装载方式、开门时限)在实际操作中被执行
  • 校准或验证不合格的设备有停用、更换记录

四、常见误区与飞检缺陷

常见缺陷:监测设备未定期校准或校准过期;冷库、冷藏车未做使用前验证;验证方案未经审批即实施;验证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;校准证书未存档;验证结论与实际操作脱节。

误区在于把校准和验证当成一回事:校准针对单台设备的示值准确性,验证针对整个系统在真实场景下的控制能力,两者不能互相替代。

校准与验证的周期、布点数量等具体要求,以GSP条文、附录5、企业制度及当地监管要求为准,建议年初就排好年度计划。

参考

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五十三至五十六条、附录5《验证管理》。本文为工作梳理,具体执行以现行法规和企业制度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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